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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下這篇文章的第一個字時,是11月12日下午3點半。距此時間約莫15分鐘之前,我嗑掉了一個麵包,一個由愛我的謝可可,從日本千辛萬苦帶回來的,《校園瘋神榜》限量特製麵包。

既是限量,又是特製,這個麵包的吞食過程,自然值得大書特書。然,最該為此麵包撰文一篇的理由,其實不是限量也不是特製,而是因為,它過期了

這個麵包,早在11月4日來臨的那一天,就噹噹噹地敲下時間到的鐘響。但你千千萬萬不能用這個麵包過了期來評量謝可可的同事愛,正是因為我們之間有外人難以理解的默契與了解,所以即便這個麵包早在7天前就應與人世說聲有緣再相會,可可還是如此堅持地要將它完好如初地飄洋過海帶回台灣,送到我手上,作為日本行的歐米亞給。而我當然不能辜負可可的熱情,把這個麵包吞食入腹,理當是唯一的回報方式。

猶記得以前家裡經營海產店的時候,在生意場上遇過許多詭異的事情,其中之一是,只要那天是採買日——所有攤上的魚蝦蟹貝從眼睛鱗片到外殼都晶亮亮光燦燦,鮮得連花兒都要黯然失色——那天生意要嘛不好,不然來客就是淨點些蛋花湯貢丸湯的菜色,絲毫不解「有花堪折直須折」的道理。而你以為這些魚蝦蟹貝終究乏人問津嗎?倒也不會。總在腸娘心痛盤算著「最多再擺一天就得往垃圾桶招呼」時,當天一定會出現幾大桌的客人,把這些瀕臨極限的漁貨解決掉。莫怪腸爹總是碎碎念著:「菜青青嘸來呷,強買澳去咖咩來,金正係澳客。」(腸譯:東西新鮮不來吃,放到快腐了才要來,真的是澳客)。

所以,我其實不知道該說很多人都這樣,還是只有我這樣——總是不在最新鮮的時候把東西吃了,或是吃完,總是喜歡把東西放一陣子再來打算。可能我前輩子是某種喜歡囤積食品的動物,在整個與吃相關的流程裡,最令我心情愉悅的階段是「買」跟「存」,或是「煮」跟「放」,不是吃。吃,只是為了製造下一輪的購買盛世。

一旦把「吃」的順序往後移,自然而然,就會時常面臨食物過期的狀況,也順勢鍛鍊出吞下過期食品的勇氣跟腸胃。先別說我究竟是否不夠愛惜自己的身體,我只知道自己更怕在陰雨日子出門。畢竟萬一來個一道天打雷劈,可是當場要了本人小命,連報紙標題都可以直接下好:「浪費成性被雷劈,某女慘遭現世報」。為了避免上演此等當代驚奇,只要這個過期食品在肉眼可見、常鼻能嗅、普舌皆嚐的狀態下,都與正常時期沒有太大差別,我都很樂意用吃掉而非丟掉來解決它的歸宿。

於是乎,我吃過各種在冰箱裡放了一到兩個多禮拜不等的青菜菇類(把爛的黃的切掉不就得了),吃過各種超過賞味期限一天兩天三天的糕餅糖干(沒有受潮也不見黴菌,OK啦),吃過各種珍惜家人健康的媽媽們鐵定送進垃圾桶的走色癱軟水果(處理方式與青菜菇類一樣),還吃過各種已微微變色變味還變黏的肉類(嗯,只要黏黏的部分洗得掉就好),以及各種常人應該不願喝下肚的飲料(看起來沒有不明沉澱物啊)。在這些自我鍛鍊過程中,當然也遇過真的壞掉的食物,這種時候倒也不需過於驚慌,只要停止咀嚼,把嘴裡的東西吐掉,然後漱漱口,一切又恢復天清氣朗。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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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回這個《校園瘋神榜》限量特製麵包。可可人還在日本的時候,就告訴我,她買了一個我一定會超愛的東西要送我,但是這東西到我手上時,已經過期了;然而,即便過期,她還是一定要買下送我,因為我一定會超愛。

過期但超愛,超愛但過期,就在她這鬼打牆回文詩般的解釋中,我想起上次硬凹她跟我一起吃下過期約五天的東京巴那奈,既然是自己狼心在先,也怨不得她狗肺在後。過期就過期,反正我整個人生就是一個過期,禮物過期又怎樣。

所以,可可回來了,在她從裝滿千千百百項禮物的行李箱中翻出這個外觀可疑又喜感滿分的麵包時,我們大叫大笑,可可強調她為了延長這個麵包的壽命,從日本到台灣,一路都讓它保持低溫,直到要來公司前才讓它接觸常溫,如此細心,真真令人感動。

然而,從11月4日到12日,7天,這前所未有的天數,考驗著我的勇氣,在叫囂著為禮物群拍完團體照後,我一度不知該拿這個限量麵包如何是好。

猶豫什麼呢,吃了它吧。人生能有幾回吃到日本麵包,何況是個人氣節目的特製限量麵包,更何況是個過了期的麵包!縱使日本食品近期黑幕新聞連連,我對日本業者的良知還是深具信心,我相信他們一定會將食物在時間到噹噹響之前就通通撤下,短期旅遊的觀光客們,想要在日本買到一項過期食品會是多麼難的事情!吃吧吃吧,吃吧!

拆開包裝,坦白說,看上去不是太可口。麵包上有著詭異的皺折,皺折裡夾著難以分辨且略嫌潮濕的微粒,分不清是特殊調料或是黴菌滋長。同事圍了過來,嗅一嗅,說,好像壞掉了;可可也來嗅,但持反對意見,說本來就這個味(疑之音:但妳根本沒拆過啊可可)。我戳戳稍嫌冷硬的麵包,想了想,拎去微波20秒。

沒想到,區區20秒,竟能讓麵包起死回生。在我拎著這個熱騰騰的麵包回座時,觸感的香暖鬆軟簡直是個奇蹟,誰相信它早在7天前就該說再見;我再試著把它掰成兩段,彈力有夠到位,真是個堅韌有餘的麵包啊!

視覺嗅覺跟觸覺都過了關,現在只剩要把麵包送進嘴裡。誠如蠟筆小新對於剃掉眉毛一事所發出的至理名言:「我沒有眉毛,但我有勇氣。」雖然我不是要剃掉眉毛,但吃掉過期麵包一樣需要勇氣。不過你也知道,這種事,只要突破第一個心魔,接下來就如魚得水駕輕就熟——也就是說,只要我塞得進第一口,若不至於要到吐掉漱口的程度,第二口第三口,一口接一口,也就不會難到哪裡去唄。

於是我吃了。而且,很詭異的是,這麵包,真的好吃,好吃耶!香而微甜,軟中帶有嚼勁,堪稱舉世難得的好麵包。該怎麼說,難道這是過期麵包的頭七嗎!?只是,不論我怎麼鼓吹大家一起來上一口,每個人不是跟我說剛吃飽,就是還不餓,連謝可可都說她今天沒有吃麵包的心情,還說我開心就好。最後只有美術弟一時閃神吃了一小團,雖不過小指大,但也嚐出箇中美味。人客啊,就跟你們說好吃,你們偏不相信,我何必騙大家呢這是。呿。

嗯,因為這個麵包,本人的鐵胃紀錄再下一城,堪可直升鐵胃隊隊長。至少我還完好無虞地寫完這篇文章。而,身為隊長的我,在此另外要跟大家分享的是,牛奶。在我的經驗裡,超過三天的牛奶,還是不要喝的好。雖然我不曾因此拉過肚子,但怎樣都覺得口感怪怪,也說不準是不是心理作用。倘若有人可以安然無恙地吞下過期三天以上的牛奶,請讓我尊稱您一聲神人,且送您登上鐵胃隊顧問寶座唄。



迴響

是我的愛讓麵包起死回生的。就像"中華小廚師"中的傳說中的廚具。啾~~

我默默的躲在角落好久了,可是看到今天這篇我真的忍不住了.太有同感啦!我也是人體實驗室說.ㄏㄏ.每次都享受著買跟存,冰箱裡一堆不明生物出現XD.

我最佩服的不是妳鐵胃的功力
而是妳極愛去背的這件事啊
去背外還加陰影
多麼美麗的一個"胖"啊~~

(妳吃吃看香菇糖有沒有香菇味啊 戳戳)

好手的,我跟妳說,我是很愛去背沒錯,但這次的胖,早在我回家喚醒阿娥上工去背之前,美術弟又先一步以他專業的手法了事(我看到陰影時還嗤了一聲)。SO,應該說,美術弟頗知本人對去背的喜好啊。

又,香菇糖在哪,在哪啊?

佩服佩服
大概小美都做不到吧

pk2左矣;偏偏俺就用過不只過期三天的牛奶...洗頭!(←神氣貌)
您瞧,現在頂上多麼(引張曼玉語:)「油油亮亮」!

我有給你一盒香菇跟栗子啊

我有吃過過期4個月的無印良品小蛋糕喔,
雖然吃起來硬硬的,有點黏黏的,讓我怕怕的,但因為太餓還是吃完了!
高三還是大一時同學送的Body shop限量版白麝香沐浴乳,
因為限量而且超香的,雖然保存期限只有三年(到現在都快6年了吧)
我昨天還在用(羞)


要給我當顧問嗎(扭)

鳥茵
顧問,妳愛就拿去啊,又沒人跟妳搶。

喔,原來過期牛奶有如此神效
比放了五周的M牌薯條還厲害

隊長閣下
不瞞您說,我可是一條鐵錚錚的漢子,可我的胃卻比那林家黛玉小姐還要嬌嫩,吃到一點不新鮮的就會上吐下洩...
我好想參加鐵胃隊耶!!不知道有開班授課嗎!? 那鐵胃隊是不是要像達太安他們一樣,拿著三條過期麵包比出三槍牌的姿勢說:"我胃人人 人人胃我"呀??~~

過期麵包的頭七害我笑很久,
齁齁齁~
這樣麻,等我回台北你辦一桌過期食材作的飯菜好了,
我需要減肥。

第一次來 就看到這篇
過期麵包的頭七 真的很好笑

是說 我真的喝過過期3天的牛奶
我的經驗是
泡咖啡喝 就喝不出怪味了
而且有解便秘的神奇療效喔~

這樣可以成為鐵胃隊的成員嗎?

看到這篇心有戚戚焉。
自從來到匪區後,因為家鄉味得來不易,所以每次回台都會扛很多食物回來存,每次看到那些「存貨」內心就激動的很,想起我遙~遠的故鄉啊!
所以即使我時常在吃過期的台灣味,BUT!「愛待丸」的神奇力量讓這些食物即使過期N久(以月計算),入口時都還是飄散著香濃美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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